关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房间设备预约借用申请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4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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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实验中心房屋和设备的预约和借用,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,实验中心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,为全体教师提供多媒体房间和部分测量仪器,请各系所有需要的老师留存借用申请单,借用须符合以下条件:
申请人必须是教师,不接受学生申请;
申请事由必须是教学、科研、学生培养和科技交流相关事宜;
申请必须提前两个星期提交;
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,不得转借第三方,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;
因实践教学课程调整造成的借用时间改变,实验中心保留解释权;
借用申请单需提交纸质签字版,实验中心留存。